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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一校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财务专用章遗失公告

日期:2024-09-29 来源:区教育局

现有我单位法人证书,名称:鹤岗市兴安一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0405795032961J,法定代表人为:刘瑞杰。正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鹤岗市兴安一校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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