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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纪委监委关于严明2024年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4-10-01 来源: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国庆节将至,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筑牢廉洁防线,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扛牢扛实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扛起“一岗双责”,既以上率下严于律己,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决防止松劲懈怠、疲劳厌战。要常态长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作风建设上水平,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注入强大正能量。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节点”就是“考点”,全区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守好“红线”,不越“底线”,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节礼及名贵特产;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蟹卡蟹券、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以各类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福利;严禁公款吃喝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严禁节日期间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领域麻痹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三、保持高压态势,全力狠刹“四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作风顽疾和转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快递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行为,对隐藏在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持越往后越严,对党的二十大以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置,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68-3630820

邮信地址:兴安区兴东路109号兴安区纪委监委

来访地址:兴安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中共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安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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