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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兴安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4-09-12 来源:兴安区人民政府

红旗镇、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乡镇(街道)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按照《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二章编制与调整第十二条要求,现将《兴安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予以公布。

附件:鹤岗市兴安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

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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