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告
按照黑乡振发〔2021〕7号文件要求,经中共鹤岗市兴安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3年兴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于批复2023年兴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68-3630645
联系人:周婧琪
受理单位:兴安区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兴安区人民政府317室
兴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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