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征集兴安区革命老区历史资料”活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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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挖掘兴安地区革命老区历史资源,提炼其中蕴含的革命精神和时代内涵,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兴安人民的历史文化自信,在“两个确立”中继往开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征集兴安区革命老区历史资料”活动,面向兴安区内持有革命老区历史资料的个人(文学创作者、摄影爱好者,抗联家属等)或单位,广泛征集历史、故事、资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人物类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物(兴安户籍或在兴安区工作、生活过的): 1.1927~2022年之间,健在或已逝世的党政军干部、老红军、老游击队员。 2.建国前在兴安区为革命工作作出较大贡献、声名卓著的人物。 3.建国后在兴安区,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较大贡献、声名卓著的人物。 4.受区级党委和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5.被区级党委和政府及以上批准的烈士或有一定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士。 6.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文化进步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士。 7.建国后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二)艺文类 1.建国后在出版社出版的学术、文艺著作。 2.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的影印件及影视作品副本。
(三)图照类(含实物) 1.反映兴安区城市、乡村历史风貌、民间习俗、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等历史照片。 2.反映兴安区建国以来各方面巨大变化的图、照片。 3.有关兴安区的重要文件、通信、日记、回忆录等文献资料。
(四)其他资料 1.1927~2022年来兴安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民俗、民情等方面的文史资料。 2.各单位和个人认为与兴安区革命老区历史有关的其他重要资料和文献典籍。 3.各单位和个人认为兴安区在革命历程、建设探索、改革开放、伟大复兴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历史贡献等资料。
二、征集办法 (一)凡属文字资料,可直接与兴安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联系。 (二)凡属照片资料,可由本人拍摄,也可直接与兴安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联系。 (三)凡属珍贵资料,可借予兴安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抄录复制后归还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应征资料,一定要真实、准确、具体。 (二)提供资料者请写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三)征集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底。
诚望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此次征集工作,积极提供各类资料或相互转告。以家乡情怀书写家乡历史,以实际行动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联系地址:兴安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435室。 联 系 人:袁 健邮 箱:xingan_2005@123.com
兴安区老区建设促进会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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