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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学子宴”的纪律提醒

日期:2024-06-11 来源:兴安区人民政府


正值2024年升学季,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狠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借机收礼敛财不正之风,现将“八个严禁”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以个人或他人名义采取提前或延后、隐蔽场所操办、分批次或“化整为零”、只收礼不办宴等方式违规操办“学子宴”;
  二、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学子宴”;
  三、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学子宴”及其他类似庆祝活动;
  四、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五、严禁使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核销子女升学相关费用;
  六、严禁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
  七、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子女及亲属提供的外出旅游等活动安排;
  八、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其他各种名义变相敛财。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有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采取提醒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及时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亮明“高压线”,切实做到早监督、早提醒、早预防。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带头廉洁自律、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从严管好家人和身边人,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滋生蔓延,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紧盯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错峰办”“分时办”“分批办”“异地办”等规避监督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整治,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


兴安区纪委监委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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