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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12发布来源:区人大办浏览次数:字体:[ ]

    4月11日,兴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戚永进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晓禹、冯冰、高敏、赵丽霞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张元钢,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锡艳,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兴安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兴安区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兴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人大代表工作计划及《兴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代表变动有关事宜及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实施好“一要点两计划”,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代表履职考评工作,加强代表日常管理,扎实推进代表履职“一人一档”工作,确保代表活动全掌握、代表履职全记录。要积极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以高标准、高要求持续落实好“一次办”“一网通办”等有效的政务服务载体,持续在“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上下功夫,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再强化,推进政企沟通渠道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政务服务新形象、新效能。要加强新业态领域劳动技能培训,加强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搭建对接交流平台,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要加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社区就业工作软硬件设施,积极向上沟通协调,保证完成今年创建工作目标。要依法规范各类企业用工行为,积极治理就业歧视问题。要统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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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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