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17:00
发布来源:区营商局

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认真落实《中共兴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实现兴安全面振兴。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营商法治建设。营商联合党支部充分发挥“头雁”作用, 党支部书记带头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打造法治营商”品牌。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除涉密和涉场地事项外,“一窗通办”实现“前台综合受理、统一窗口出件”。二是依法依规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自上而下稳步下沉,1226个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固化,“网上可办率”已优化调整至100%,在政府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17项。持续推动“互联网+监管”,认领监管事项401项,实施清单整体完成率100%;六区两县中我区创先引进电动车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已办理发放电动车临时车牌798副、不动产权证书427本,接待相关业务咨询2000余人次,最大限度满足了兴安百姓就近办理业务的需求。三是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服务效能提升。在红旗镇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先后组织政商交流活动12场,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70个。开展为企业送法活动5化解矛盾纠纷3件,化解成功率100%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五是践行便民利企服务宗旨,开展工作日午休、周六上午、节假日预约等延时服务,获得企业和居民一致好评。

(三)加大普法力度宣传,助推信用工作一是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活动100余次。上报市局信息80余篇,均被传至信用鹤岗平台,1篇信息被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1篇信息被龙头新闻、极光新闻等省级媒体采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幕等方式向企业宣传普法信息60余篇,开展普法活动5次,受益群众300余人,受益企业20余家。二是通过黑龙江融资信用服务平台420余家企业解决融资贷款问题。三是作为代表参加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微视频评选。四是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活动100余次,组织新增市场主体申报“码上诚信”560户。

(四)畅通投诉渠道,持续形成监督高压态势。一是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兴安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放投诉电话、网站、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投诉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监督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兴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红旗镇、各社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20余次,群众阅览1000余人次,LED屏幕、张贴海报宣传《关于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65余份。全年通过线索收集到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反馈16件,共收集办结来自“民意通”的企业群众诉求86件,当即督办整改,全年沟通协调解决投诉举报事项结案100%。二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对各部门、社区(村屯)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现均已全部整改,群众满意率100%。三是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平稳,现已接收分转处理便民热线反映问题899件,并逐一进行了回访反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配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二是法律服务意识和能力仍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适应较慢。

三是法治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入企法治宣传还停留于表面,深度广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制度创新。不断推动法治工作制度、执行创新,法律服务创新,全力推进暖企、助企、护企、惠企专项行动,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二是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理念。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助力我区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三是全面宣传,深入推动法治入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不断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四、意见及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使企业和个人在市场活动中都有法可依,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行政效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优化投诉机制。及时处理企业和个人的问题和诉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解决问题。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的经营行为、诚信记录等信息纳入其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