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15:00
发布来源: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兴安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落实法治建设主要负责领导及责任,从加强法治建设、健全法治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普法工作等方面明确了煤管局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不定期召开法治建设推进会议,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促进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贯彻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将法治学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学法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丰富了学习方式,扩大了学法覆盖面。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廉洁自律相关条例规定及案例、煤炭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将普法工作与政治学习、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安全生产法》纳入学习范围。组织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三)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内容及标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清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依法依规,通过自检自查对未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第一时间整改,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管理,保障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

(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规范化建设。执法检查时必须做到身份全程公示、执法文书出具规范、执法事项事前告知,推行行政执法影像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新增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五)多元化普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抓好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到煤矿企业班前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单位人员进行观影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坚持普法常态化,在日常工作中采取送法进企业方式,开展普法活动,让企业职工真正做到懂法守法用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能力不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执法不作为。

二是人员流动大,加之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执法力量与监管职能不匹配、执法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部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的具体表现,逐一整改,定期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加强业务培训,逐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执法规范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和岗位职责权限。在日后的工作中查找差距、完善不足,推动兴安区法制建设情况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