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13:00
发布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督促局、中心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及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等内容纳入  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职报告,扎实开展述法活动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列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会前学法。三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对退役军人法治教育和宣传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问责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

(二)聚焦部门职能,全速推进法治建设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高效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全面妥善化解矛盾,充分利用退役军人网上信访平台和12397电话访平台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对接,严格落实协作工作机制,通过领导主动下访、组织召开矛盾协调化解会等多种形式,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2023年以来,各类来信来访办结回复率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全程主动公开信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并及时依法公开。2023年以来,通过政府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与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各类政务信息22条。

(三)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落细普法责任

一是开展退役军人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部门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根本大法《宪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服务站窗口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海报,实施“互联网+”行动,在越步兴安公众平台、广场大屏幕多角度全方位宣传退役军人法规政策。三是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充分发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对外服务平台法治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考试、专业法律知识测试、观看行政案件庭审等,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掀起学法热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法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薄弱,创新性工作较少,侧重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具体任务,工作的自主性、前瞻性不够。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比较肤浅,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还不够牢,在抓工作、作决策上,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分析判断不够自觉,在依法行政上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下一步进行加强和完善。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坚持对重大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要通过讨论研究,在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将依法决策贯彻到决策全过程,切实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学习,高标准落实学法要求,不断提升法治能力。注重依法行政,创新策略,完善机制,优化环境,积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扎实做好权益维护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

(三)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行政监督。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到位,实现法治建设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四、意见及建议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 依法治区进程,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权不乱用意识,既要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等法治基本理念,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形成日常工作生活的惯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树立引导先于管理的工作理念,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平和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序解决问题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