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11:00
发布来源:区医保局

兴安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着力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区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增强法治素养

1.坚持理论学习。为树立法治学习榜样,医保局局长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制体系,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医保局工作人员以高标准、严要求,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审查、依法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管理,使依法行政成为每个成员的自觉行动。

2.履行主体职责。围绕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医保摆在首要位置,注重提升自身及科室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带头钻研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分别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方式以及在各处广场、区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向全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强力宣传了医疗保障政策、典型案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二)健全法制机制

为加强我局依法治理责任机制建设,落实依法治理工作责任追究,逐步加强局内法制建设。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依法治理工作亲自抓,重要问题亲自部署;坚持统筹协调、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担当、失责必究。

    (三)坚持依法行政

1.有法可依。在省、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认真梳理全部医保经办业务,对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结时限等进行全面梳理。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违法必究。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一是更加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全面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行政问责,依法约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进行问责,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目的。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能力运用仍需深化。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待增强。

    (二)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增强。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运用新技术、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还有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加兴安区医保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局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懂法,个个过得硬。    

(二)强化能力培养。队伍建设是发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认真贯彻省、市级医疗保障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国家医疗保障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