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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安区举办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3-12-04发布来源:区司法局浏览次数:字体:[ ]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大力普及宪法知识,进一步营造全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上午,在兴安区南湖医院小广场举办兴安区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区委书记姜福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戚永进,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殷兆霞,区委宣传部部长张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晓禹、冯冰、高敏,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兴安分局局长张涛等领导莅临现场并参加活动。本次活动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公安兴安分局、检察院、工会、妇联、人社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并设立法律咨询台。



    活动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一主题开展,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以及《禁毒法》等普法宣传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宣传册、《法律援助》宣传折页、《禁毒法》宣传单、《统计法》折页、笔记本、扑克、环保袋等普法宣传品8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使宪法观念和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了群众的法治素养,营造了人人懂法、时时守法、处处讲法的法治氛围,为建设“平安兴安”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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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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