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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安区纪委、区司法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发布日期:2023-09-18发布来源:区司法局浏览次数:字体:[ ]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质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的作用,9月13日,兴安区司法局、区纪委联合对区应急局、区煤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五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本次评查由执法协调小组成员担任评委,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法治兴安、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随机抽取每个行政执法部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办理结案的5本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案卷(不足五本查全部案卷),共22本卷宗。现场采取互评互查的方式,每两个部门之间交换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填入案卷审查表。同时,评委成员依次查阅各执法部门卷宗,在评查表上打出相应分数,发现问题由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进行申辩解答,评分结果经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对每本案卷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文书案卷归档是否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及我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评查打分,并对相关执法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制定整改计划与措施。经评查,22本卷宗均为合格案卷,其中2本案卷达到优秀案卷标准。


    下一步,兴安区司法局将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发现共性问题1个,个性问题3个,装订不规范、缺少调查取证现场照片、未盖单位公章等,将以通报的形式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确保达到“互查互评”找差距和“互学互促”提质效的目的。同时,将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常态化检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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