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浏览器进行浏览 黑ICP备09002525号 网站标识码:2304050001
黑公网安备 23040502000002号
主办单位: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兴安区区人民政府宣传部承办 黑ICP备09002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