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4:58:00
发布来源:区民政局

兴安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兴安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兴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兴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立足部门法治建设职责,有效提升队伍法律素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普法职责,有力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水平。现将2022年兴安区民政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规范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以上级民政部门制定的“四张清单”为主要依据,结合本级职责,建立本部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包括:行政处罚事项6项、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项、无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

二是全面落实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共计57项事项,对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精准梳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所有事项进行测试,确保办件过程流畅。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14项监管事项,规范录入持证执法人员信息,对实时发生的监管事项及时录入,并全面补录2021年前的监管数据。

三是认真履行部门普法职责。扎实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诚信进社区、禁毒进社区、宪法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深入普法宣传,社区“两委”成员的普法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在依法开展基层治理上有了有力抓手,辖区群众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允许和禁止的各项法条更加明确,形成了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是规范推进“两约”修订。依法依规推进完成村(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规范调整、补充、完善符合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贴近基层群众社会管理和服务生活的相关自治内容,有效促进村(居)民自治章程、“两约”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引导和教育约束作用。

五是加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发布社会救助制度政策、部门职责及相关工作公示信息共4条。依法将政府采购招标信息、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示。全面督促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工作,有效接受群众监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学习法治思想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所提升、但法律素养水平不高、法治学习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学习力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工作能力不强、方法不多、效果不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开展普法工作思路还很局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与实现高质量发展之间还有很大差距。

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法治理念树立的还不牢,对法治思想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学习还浮于表面、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对普法工作还固化于运用传统宣传载体,创新意识不强;对有效丰富新时期普法载体、提升普法实效性的措施不多、实践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责任。有效将法治工作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对重要法治工作亲自落实、亲自督办,稳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坚决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主动协调司法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推进村(居)自治章程和“两约”修订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学用结合,学习用法律手段解决民政领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进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全年各项专题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组织带领部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运用“每月一测”及时检验法治学习效果,以赛促学、以学促做,有效促进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坚守根本遵循、树牢法治底线、切实依法从政。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部门干部职工要紧密围绕报告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等要求,坚持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加强和改善基本民生,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学习,不断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强化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精准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落实健全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民政重点工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推陈出新创推举措,着力提高各级民政干部法治化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全面依法履行好部门职责。坚持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文明规范。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部门职责,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方式不断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