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4:55:00
发布来源:区统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兴安区统计局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兴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和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部门全体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及《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扎实推进统计法治精神再学习、再认识、再深化。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中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区经济学习计划,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

三是不断强化法治统计建设,注重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兴安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非常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经常性地听取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工作。高度重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地。全区各有关部门对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细化整改措施,注重联动配合,确保督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个个有成效”,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落实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专项整治活动,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二)强化执法检查,规范依法治统

区统计局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每季度向市统计局和区委、政府报送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进一步强化“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兴安区统计局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对7家规上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各月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数据核查要求,对各专业数据进行核查。同时对2021年以来入库、退库情况开展全面核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三)夯实统计基础,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学习贯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重视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体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年报会培训会、下企业指导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分管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二是注重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创新人才培育方式,开设“统计云课堂”,同时采取定期培训、座谈交流、个别检查指导等方式,对基层统计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基本业务+知识手册和题库,并建立职责清单,开展部门学习和调研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结合常规业务指导、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工作,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实地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积极引导企业创建区级信用诚信单位,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注重对领导干部及区属相关部门的统计知识普及,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区委政府会前学法,通报、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法治意识。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送法入校园”等活动,通过发放统计宣传品,悬挂宣传标语,业务培训普法等,增强法治信仰、全面提升宣传实效。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幕等,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接受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监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年来,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宣传的力度需要持续加强。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仍然不够强,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这些需要我们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注重统计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纪意识。

(二)统计执法监督能力仍需不断提升。目前整体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部分专业仍没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统计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负责体系。

(二)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会议,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纪律、发扬优良学风,真正做到了稳下身、静下心,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推进依法治统,落实党中央重要统计文件

    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论水平。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加大报送期间数据审核查询核实力度,不断提升数据审核查询和现场核实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强化普法宣传,增强统计法治观念

积极宣传《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通报、曝光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深化普法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增强辖区居民的统计法治观念,强化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责任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统计法制工作氛围。

(三)夯实执法力量,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科室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考试,加大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队伍整体法治素质。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进一步加大各专业对联网直报平台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力度,做好重点指标的执法检查及“四上”企业的入、退库核查工作,确保报表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