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21:00
发布来源:

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应急领域重要职能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全局年度重点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对照办法,认真梳理,及时更新我局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二)提升公开质量。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越步兴安”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主动、及时有效按要求规范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树立应急部门新典范、新形象,提升应急工作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