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黄景生到我区调研

    发布日期:2023-01-17发布来源:区医保局浏览次数:字体:[ ]

    1月16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黄景生带队赴我区调研定点医疗机构“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政府副区长张彦辉、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周英慧陪同调研。



    在红旗镇卫生院,黄景生现场查看了药品的在售和库存情况,与卫生院负责同志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乙类乙管”后感染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药品价格及购销储备情况、诊治应对策略和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情况。




    黄景生强调,临近春节,随着返乡人流不断增多,新冠病毒感染不断增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压力不断增大,我们要充分发挥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做好新冠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经办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乙类乙管”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医保救治政策区域内群众可知、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可通、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末梢执行政策无死角。




    张彦辉对市医保局领导给予兴安工作的支持帮助与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下一步兴安区将进一步全面提升医保经办工作能力,确保落实政策服务到位,优化经办服务方式,做好春节前后医保经办窗口服务工作,并就“乙类乙管”政策服务做好培训,切实营造服务疫情救治大局的氛围,确保“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实落细。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浏览器进行浏览
      黑ICP备17007900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