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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安区召开区委12届21次常委(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22-08-19发布来源:区委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8月18日下午,兴安区召开区委12届21次常委(扩大)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精神及省市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黄玉治在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上讲话精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鹤岗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区委书记姜福臣主持会议。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注重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统计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法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统计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提升基层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不断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深刻了解《规定》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强化责任意识,《规定》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用好组织处理手段,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统计监测,为巩固经济持续向好趋势提供真实可靠信息依据。统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提升基层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不断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全面反映我区高质量发展成果,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牢牢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协商效能,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增进共识汇聚力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有效地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真正聚人心、聚智慧、聚力量,达成社会的团结稳定。


    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隐患问题,确保整改闭合到位。要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巡查、用电量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要督促煤矿落实主体责任,超前治理各种灾害、统筹规划中长期采掘接续、做好防汛度汛工作。要从严监管执法,压实监管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从严、从细完成检查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我区实际多渠道引进人才,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明确人才需求类别,结合公务员、选调生、事业编招录等方式,引进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要培养用好现有人才,积极选调人才参加省、市委干部人才培训,对表现突出的,适时大胆启用,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不断开创全区人才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切实担负起统计督察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到位。要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动本区统计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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