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召开“四所一庭一中心” 矛盾化解联动机制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09 11:08:00
发布来源:越步兴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提质增效。5月9日上午,在六楼常务会议室召开了兴安区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化解联动机制推进会议,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兴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殷兆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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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兴安区司法局局长戚欣传达了由鹤岗市司法局、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要将区综治中心也纳入此项工作中,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工作机制,并对区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等职责进行明确讲述,要求严格落实“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共建维稳创安工作。

会议强调,“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共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便民利民、共建和谐为原则,共同做好化解纠纷矛盾、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工作。

会后,各执能部门立即行动,分别对当前手中的矛盾纠纷案例进行梳理。并针对兴安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进行庭外调解。当事人杨某某与孙某某极其不配合工作,并拒绝到法院进行调解,为进一步做通两人的工作,主审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杨某某家中以及使用电话和短信沟通,讲清楚法律依据。最后,杨某某同意在老伴精神状态好转时其家里进行调解。经过调解,杨某某和孙某某同意配合秦某某过户房屋,案件圆满解决。

 “四所一庭一中心”协调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提升了司法效能,节约司法成本,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安司法局将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畅通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