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遴选“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工作已经结束,仅有1家社会组织参与遴选报名,并通过了承接资格审核,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项目承接主体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有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鹤岗市博爱社工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
联系电话: 0468-3630641(兴安区民政局)
鹤岗市兴安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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