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关于“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1发布来源:兴安区民政局浏览次数:字体:[ ]

    兴安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遴选“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工作已经结束,仅有1家社会组织参与遴选报名,并通过了承接资格审核,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项目承接主体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有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主体:鹤岗市博爱社工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

    联系电话: 0468-3630641(兴安区民政局)


    鹤岗市兴安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浏览器进行浏览
      黑ICP备17007900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