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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公告 〔2021〕第13号

    发布日期:2021-12-24发布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类场所“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措施,确保域内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领查验要到位
      即日起,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村组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及时主动申领龙江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建立“主动扫码、绿码通行”制度,严格查验工作,防止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展示健康码,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要严格落实“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卡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要求,发现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要详细登记人员信息,并推送至所在属地社区;发现黄码人员立即与属地社区进行联系,手递手交由属地社区进行管控。
      二、管理责任要到位
      各级各类公众场所、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确定一名管理员及若干名专员,专门负责对本单位场所所有进入人员进行常态化的健康码扫码査验、测温等工作,切实做到“逢人必验,不漏一人,漏人必究”;对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公共场所,市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给予关停整改等处理。
      三、便民服务要到位
      对于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完善健康码亲友代办制度,支持用同行家人、朋友的智能手机代领“健康码”,以及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持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杜绝将健康码作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行的唯一凭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场所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四、宣传引导要到位
      要加大“龙江健康码”应用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公众和场所单位“进门就扫码”“不扫即风险”的防疫理念,倡导域内所有人员进入各类场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扫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实现健康码政策人人知晓、健康码扫码査验全覆盖。
      五、监督处罚要到位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的监管,纳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督查范围,加强巡查、检查,对于“无码运行”“虚晃一码”的场所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对公众不配合健康码扫码查验且经劝导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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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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