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第6号

发布日期:2021-08-06发布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自8月份以来,连续5天全国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人数平均89例以上,最多达99例,目前,南京本土确诊227例,南京关联累计555例,郑州关联累计114例。我省多地市均出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托儿所、补习班等教育场所,小旅店、小宾馆、美容院等公共场所暂停营业。浴池只开放淋浴,暂停按摩、搓澡、桑拿(蒸汽、汗蒸)等服务项目,严格执行50%限流、测温、扫码措施。理发店实行预约制度,店内不能有顾客等侯,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

二、集市、夜市、啤酒广场、大排档暂停营业;早市实行限流制度,控制人员密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

三、项目建设工地和工业企业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全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控,对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农村地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出租房管理。

四、减少走亲访友,个人家庭聚会要控制在10人以下;不邀请省外、境外人员来鹤,各类调研、检查活动要严控陪同人员数量,接待单位“点对点”负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五、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制度,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物品、中高风险地区进入的冷冻食品均需进仓消毒和核酸检测。

诚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卫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浏览器进行浏览
    黑ICP备17007900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