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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告】关于鹤岗市民减少出行做好防护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01发布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当前,南京及外溢疫情形势严峻,短短10天时间已蔓延全国多地,其中尚有部分感染者未被发现,仍在跨区域流动。且正在传播的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为防止病毒扩散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 项通告如下:一、尽量减少出行。当前正值暑期,人员外出流动增多,旅游度假景区人员聚集,这次疫情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多数都是在旅游中被感染的,疫情传播风险很大,建议广大市民减少出行或取消旅游计划,非必要不离鹤;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特别是那些尚未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者全程接种新 冠疫苗但还未满14天的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尽量不去外地旅行。二、执行报备管理。广大市民非必须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暂缓前往,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鹤后落实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对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三、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要组织和参加非必要的聚会和聚集活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尽量避免和减少到室内人员拥挤的场所,在室外活动,也要注意保持适当的人际距离;在市内出行、购物,前住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等,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四、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 最有效的方法,我市在前期开展18 周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现已启动12-17周岁人群接种,凡符合条件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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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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