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黑龙江省疾控中心致全省初高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7-20发布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东北网7月19日讯(郭恂 记者杜筱)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构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途径,儿童和青少年都是免疫屏障构筑的重点人群,为积极推进黑龙江省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7月19日,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发布致全省初高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初高中学生家长: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我国仍有个别地区出现本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仍要时刻警惕,不能放松。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构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途径,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儿童和青少年都是免疫屏障构筑的重点人群,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要求,为继续落实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原有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7月份起,我省将开展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自愿、保障安全的原则,稳妥推进我省初高中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接种前,接种人员会充分告知监护人,确保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接种时监护人需全程陪同。接种疫苗品种为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免疫程序为两剂次,两剂间隔≥21天。

二、目标人群

12-17周岁初高中学生(含普通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按照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分梯次、分年龄段安全稳妥推进。按以下安排分步实施:第一步, 7月份对15-17周岁人群进行接种,确保7月底前完成15-17周岁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第二步,如第一步接种工作顺利,经专家评估后,在8月份对12-14周岁人群进行接种,确保8月底前完成12-14周岁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覆盖,同时完成15-17周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第三步,在9月份完成12-14周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如有12-17周岁未在学校就读社会人员,可就近到负责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三、接种形式

针对我省12-17周岁初高中学生的接种工作,本次采取三种接种服务形式。一是就近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接种;二是就近到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三是学校成立临时接种点,学生在学校的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各地、各学校具体采取哪种接种服务形式,请各位家长等待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具体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接种实施的全过程,学生应由家长全程陪同。

2、接种前,请学生家长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仔细阅读并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知情同意书》。

3、接种前避免学生空腹、劳累,要让学生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4、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5、如有预防接种相关问题,请咨询:12320热线。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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