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统计局关于设立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0发布来源:兴安区统计局浏览次数: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统计工作公开透明,特设立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统计违法行为及人员进行举报。

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提供线索要客观准确,鹤岗市兴安区统计局将及时受理举报信息,并对举报信息做好保密工作。现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1.电话投诉举报:0468-3630639;

2.电子邮件举报:xaqtjj318@163.com;

3.举报通信地址: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318室统计局。

特此公告


鹤岗市兴安区统计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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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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