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举办各类集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各县区、宝泉岭,各单位:


鉴于目前安徽、辽宁疫情反弹,我省已全面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对各类聚集性活动要求如下:
1.暂缓举办各类大型现场会议、培训、宗教活动、赛事、商业演出、庆典、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2.如特殊情况必须举办的,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严格控制规模,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备,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3.各类活动要严格执行“扫码(鹤岗健康宝)+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防疫措施,各类活动场所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清洁等工作。

4.待全国疫情形势平稳,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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