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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级河长李泰峰对大鹤立河兴安区段进行巡河检查

    发布日期:2021-04-28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为全面了解我区河长制工作及河湖现状,巩固清河成果,坚决响应全市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号召,4月27日上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级河长李泰峰带领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栾喜江,到大鹤立河兴安区段开展巡河检查,指导河长制各项工作推进和落实。区委书记、区级总河长王敏,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区级总河长姜福臣,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芳敏,政府副区长孙晓禹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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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泰峰先后到大鹤立河兴盛小区排污口、峻德山上畜禽养殖户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我区河道环境卫生治理、排污、各级河长履职落实情况。李泰峰要求,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污水直排现象要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整治目标与时限,杜绝水环境污染;对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的乱堆行为,要坚决清理迅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零容忍,该拆除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要开展好日常巡河工作,对河道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保证河面整洁;要切实履行各级河长职责,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打造整洁、干净、优美的河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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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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