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2-05-20 13:59:00
发布来源:兴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级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区办公用房的规划、分配、调整工作;

(三)负责区级机关的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工作;

(四)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相关工作。

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员

都继东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东起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办公地址: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10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8-363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