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红旗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45:00
发布来源:兴安区红旗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2018年红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对策和采取的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红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的各项规章和制度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助于建立透明、服务和有公信力政府,使民众了解政府的行为,更能拉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为保证政府信息工作的有效落实,我镇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并落实责任人,规定信息公开内容和时限,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提高各干部对信息公开政策的重视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公众的期望还差一定距离。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有时出现瞒报、漏报的情况。造成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引起谣言甚至恐慌,政府对一些局面难以控制。二是没有完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导致一些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一些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从而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的初衷。

对于以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镇政府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总结,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机制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从源头确认发布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确定畅通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的相对人,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进行分析考评,对于公开效果好及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给予精神奖励,连续优秀的干部发颁发优秀证书,对于公开效果不好甚至被群众投诉的干部给予批评,连续考评差的干部将被调离此岗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配套的政府信息制度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进程、加速政府公信力建设必将起到推动作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带头负责这项工作,主要负责指导和开展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府信息公开组根据工作内容及群众反馈的信息制定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人,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界定以及时限,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