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21:56:00
发布来源:兴安区政府办公室

兴安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安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提升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一)依托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开制度执行。2020年,我区多维度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方位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水平。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聚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为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区以原有的“政务公开”栏目为依托,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网站首页展示,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致力于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在此基础上,我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本年度,我区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三)强化做好各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明确领导责任。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办公室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培训工作。我区高度重视并切实改进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规范考核评估。我区政府办公室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提高年报质量。我区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发布,确保报告数据准确真实、内容全面客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1

25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2

0

806

行政强制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30.5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2

0

5

0

1

2

0

3

0

1

2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门户网站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由于专业水平受限,我办门户网站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2021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检查避免错漏。三是继续抓好门户网站管理,推进我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