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21:40:00
发布来源:兴安区营商局

为深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环境的意见》文件精神,以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为主要任务,切实解决损害我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工作情况

1、《黑龙江省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宣传情况。《黑龙江省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后,我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如将《条例》纳入会前学法内容,并在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前学习。开展户外宣传、会议宣传等多次活动。上下联动宣传《条例》,各办事处将《条例》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全区范围内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条例》知识答题活动,参加答题的机关干部有300余人,平均成绩在87.5分以上,各基层单位也积极组织学习,掀起全区干部学习《条例》的热潮。

2、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下发了《在全区窗口单位开展“深化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活动的通知》、《兴安区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兴安区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和《兴安区公开承诺“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优化兴安区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机关工作作风等到极大的改善。

3、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两轮“清赖行动”。全面梳理了政府及职能部门失信违诺事项,通过梳理,清还了信访局拖欠企业安装设备款18万余元。

4、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集中梳理公示了首批区级“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84项。“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办事依据变化情况,及时对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将分批次对外公布,最终实现全覆盖,在兴安地区形成“办事不求人”“求人办不成事”的思想理念。梳理认领了政务服务事项120项,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48项,办税“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03项,部门权力事项清单226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一半以上,低保申请、结婚登记、独生子女审批等事项在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实现立等即办,禁毒大队易制毒审批,实现网上秒批。

5、多点发力,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四零”服务承诺制度、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兴安区共辖11个社区,其中7个千米以上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均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公示办理事项目录、流程、指南,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我们以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推行“全方位、零距离、一站式”服务,设有14个便民服务窗口,为了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实行AB岗、预约式、帮办式等服务,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工作流程手册,极大地缩短了居民办理事务的时间。

6、多举措全方位创新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员参与,积极开展现场咨询。派发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多人次。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在核发执照的同时,窗口人员主动对接商事主体,告知后置审批的条件、地点、联系方式等”。认真开展市场主体住所选址登记规范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和进一步放宽的原则,允许“一址多照”。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将35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 ,最多跑一次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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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很多困难和不足。

1、在窗口设置和服务中存在问题。窗口工作人员配备不够充足,遇到有其他业务时,窗口有时会出现空岗现象,给百姓办事带来不便。个别窗口服务人员存在态度冷硬,接待百姓不够耐心,解答问题不够详细。

2、企业办事难、迎检多问题。多部门重复检查,相关或同类的检查不能合并进行,企业迎检负担过重,给企业运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停产损失。

3、“放管服”改革中存在很大的困难。由于区级部门设置或职能不全,市级下放的权力事项和准备下放的权力事项区里承接不了。营商环境监督力量薄弱。由于编制的限制,营商环境监督力量明显偏弱,且缺乏专业人员。

4、各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不充分、存在“信息孤岛”。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市、区两级政务服务部门都存在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给百姓和企业办事带来多处跑路的麻烦。

(二)下步措施

1、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四零”承诺服务内容,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2、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务实工作,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转移到服务上来,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改革。分批公布“办事不求人”事项,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各部门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最多跑一次”事项和办事指南,优化事项标准、压缩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提高服务的质量和实效。

4、扎实推进《兴安区重塑营商新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的落实,使各部门能够重视并积极配合工作,重塑兴安营商新环境。

5、全力配合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争取早日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