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保障房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6 21:09:00
发布来源:区保障房管理办公室


2018年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推进兴安区棚改工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实效,促进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保障房办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设立信息公告板
  信息公告板实时更新棚改区片新政策、新信息,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拆迁重要通知等棚改相关信息。
  (二)利用社区信息平台
  为了将棚改信息及时传达给拆迁居民,通过棚改区片相关社区的居民微信群,将棚改信息直接发布给拆迁居民。让居民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棚改相关政策和重要通知。
  (三)张贴与走访
  在棚改区片醒目位置张贴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评估结果等棚改流程信息,力求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外业工作人员逐户走访拆迁居民,耐心宣传棚改的相关政策,解答居民疑问。
  (四)房源公示
  将所有抽签房源一律张贴公示,让居民可是全面了解棚改房源具体信息,抽签所得房源与公示房源一一对应,现场就能确认,使居民感觉到公平和安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现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2、信息公开的方式仍比较传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努力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让棚改信息通过多渠道及时传达给拆迁居民。进一步改善信息公开的媒介和方式,使信息公开更及时,更准确,更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