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6 20:50:00
发布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工作机制。发改局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落实了信息维护的条例和责任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来抓,对于公开信息涉及的资料图片的审核、编辑和管理均采取二次审核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准确无误。

(二)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长效。指派专人对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了编辑整理,及时推送至政府网站或公众号,尤其是需要及时对外发布的政策信息,我局第一时间在兴安区工业企业微信群中进行发布。

(三)强化公开监督。我局在做好内部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一旦受到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但仍有不小差距: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202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提高到履行职能,提高能力和水平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二是继续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我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多、更通畅。三是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专人按照时间要求编辑、推送信息。四是继续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涉企信息公开,制定任务目标和工作计划,阶段性地向社会公布进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