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工业科技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6 20:34:00
发布来源:兴安区工业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严格了审查、监督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编辑将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局长审核后推送至政府门户网站。

(二)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长效。指派专人对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了编辑整理,及时推送至政府网站或公众号。

(三)强化公开监督。我局在做好内部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一旦受到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虽然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受众范围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应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让城乡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

  三是贴近公众需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平台”的服务理念,深入分析、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服务水平。

  四是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