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6 20:32:00
发布来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8年,城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结合实际,着眼长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组员的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小组,在全局建立起政务公开领导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践行宗旨,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要求,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都严格执行,以质论价,货比三家,以最低的价格购买;对道路、园林等工程建设都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对道路施工封道均设置封道公告

(三)完善制度,推进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严格执行,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和举报,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和答复,并及时反馈。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提高了服务水平,工作人员态度热情,做到了“马上就办”,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通过越步兴安公众号,大力宣传城市道路建设等工程和市容卫生、清冰雪等工作。对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道路清雪等问题,我们都积极进行答复,化解矛盾,理清事实,从正能量上引导社会舆论。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越步兴安”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共2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过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距离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上,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  

(二)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城市管理和建设,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三)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