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6 20:06:00
发布来源:兴建办

兴建路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抓落实,现将兴建路办事处2018年度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总结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在兴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建路办事处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实际,成立街道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和内容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报送动态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线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兴建路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及时度还有所欠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防止工作松懈,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继续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基础性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能力,确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吃透精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时掌握上级工作新要求,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