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21:31:00
发布来源:兴安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区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医疗保障局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经办流程、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区医疗保障局作为201812月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的政策、法规、规章、规划和标准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区医疗保障局未有主动公开信息。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区医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区医保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工作规律和特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