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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安区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0-12-07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大力普及宪法知识,进一步营造全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上午,兴安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兴安公安分局、区妇联等部门在兴安广场进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兴安区委书记王敏,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玉海,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殷兆霞,兴安公安分局局长牛传金,区检察院检察长尤丕琳、区人民法院院长戚晏榕等领导参加了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并普及《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知识和普法宣传资料。现场对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讲解,使宪法观念和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人人懂法、时时守法、处处讲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法治兴安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活动中发放“鹤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册、民法典折页、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折页、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单、扫黑除恶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治宣传教育系列》—企业与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法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系列》—社区学法、《社区矫正法》折页、法律宣传环保袋等普法宣传品共计600余份。
        为了更全面、多方位进行普法宣传,兴安区在政府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宪法、民法典宣传微视频以及宪法宣传口号等。
        各办事处也在本社区通过电子屏幕播放今年宪法宣传主题口号和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了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
        在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兴安区开展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等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和宪法进网络等线上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建设“平安兴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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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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