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悦社区组织青少年开展线上学习《民法典》活动

发布日期:2020-08-17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兴悦社区党支部组织辖区青少年开展线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民法典》宣传片重点对《总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下调到八周岁、《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讲解,使青少年们进一步明确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此次线上学习,使青少年们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教育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养成遵法守法好习惯。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浏览器进行浏览
    黑ICP备17007900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