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鹤岗市实行全域管控,在富绥大桥、新华、南风井、鹤伊公路设立由鹤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直管的留验站,全面管控输入人员。
2.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市域内所有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全部停运,解除之日另行通知。
联 络 人:吴杰东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春生 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8945173377
鹤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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