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 “春节”“两会”期间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日期:2020-01-16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为加强“春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维护辖区安全稳定,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兴安区司法局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社区矫正对象“春节”“两会”期间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宣读了《兴安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办法》,司法局局长戚秋雪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兴安区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把刑期当学期,主动接受司法所、办事处的管理。要努力学习法律,不断提高自身学法意识,不要因为不懂法而违法,按要求参加劳动和学习,多参加司法所、办事处组织的文体活动。二要吸取教训,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多看中央台的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忏悔录》栏目,关注中国普法、黑龙江普法、鹤岗普法、兴安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学习法律法规。三要严格要求,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要常敲自警之钟、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争取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两会”期间除因特殊情况,一律不许请假外出,按时到司法所报到,1月17日至“两会”结束实行日报告制度。
    社区矫正警察郑林、娄英敏、高海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区司法局李慧、韩希娟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进行检查。
    司法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法制宣传挂图12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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