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兴安区委召开了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兴安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汝长华同志宣布《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任命潘晓坤为巡察组长、康延龙为巡察副组长。兴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宏波同志作巡察工作动员讲话,并安排部署了第五轮巡察工作任务。
兴安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情况;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党支部对中央、省委巡视巡察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
兴安区委第五轮巡察,从12月10日开始到2020年1月1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兴安区机关三支部、机关五支部为兴安区委第五轮巡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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