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兴安区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发布日期:2019-12-04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12月4日,兴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区政府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向宪法宣誓活动。宣誓活动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艳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向宪法宣誓,是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的重要内容,更是党中央向我们提出的明确要求”等内容的宣传。区委书记王敏同志领誓,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个班子成员,区属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这次活动。宣誓结束后,区委书记王敏同志要求全区上下,要以本次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懈奋斗。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浏览器进行浏览
      黑ICP备17007900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