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黑龙江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4、 有关医师(士)、助产师(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相关专项技术服务区平面布局简图及其流程
6、 相关工作制度和诊疗常规,包括: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卫基妇发(2003)32号);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手术室工作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仪器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患者知情选择查对制度;高危手术管理制度;转诊制度;并发症评审制度;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计划生育死亡病例报告制度;计划生育并发症及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各类登记、处方、病历书写制度;随访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技术考核制度等
7、 授权委托书
8、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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