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5月30日上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在兴安区政法委协调组织下,联合兴安区人民法院、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固定宣传及流动游街宣传方式,到辖区村镇、兴安矿、峻德矿、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处进行宣传。
兴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兴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兴安区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公检法部分干警参加了此次宣传,为群众面对面解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等。
活动中6辆宣传警车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对象相关内容音频,共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条幅4条、摆放展板8块、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多措并举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让群众感切实受到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同时调动人民群积极众参与到斗争中来,产生共振效果,全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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